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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远强系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孙远强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余年,先后办理了2000多件民商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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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封控期间,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劳动纪律等问题如何处理

来源:本站   网址:http://syqls.com   时间:2022-11-11 15:50:47

疫情封控期间,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劳动纪律等问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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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近日,新一轮疫情反弹,形势严峻。因疫情防控需要,多区域、多场所实施临时封控的防范措施。在此情形下,若劳动者受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而无法正常上班,企业是否应当发放工资,应如何发放工资等问题现已成为各企业及广大劳动者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文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相关问题予以分析,仅供企业及劳动者参考。

               —— 编者:孙远强律师、潘勇律师

Q 因疫情封控居家办公,公司是否应当发放工资?

答:疫情封控,减少人员流动是疫情防控政策性的要求,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并非劳动者主观原因造成无法到岗,只要劳动者按照公司要求在家完成工作,也属于正常提供劳动,公司应当按照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Q 居家办公房期间,公司能否降低员工工资标准?

答:鉴于居家办公的特殊性,一些非固定工资的部分,如交通补贴、餐费补贴、未实现绩效目标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等,可视情况不予发放。另外,居家办公有一定的局限性,因工作条件、场景等限制,很多岗位仅靠居家办公,无法全面实现工作目标,比如需要外出销售、采购、工厂生产等岗位。这种情况下,虽然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停业一个月内仍应按员工原工资标准发放,但对企业而言亦不是很合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协商,根据劳动者的岗位实际情况适当降低部分工资,相信大多数员工是能够理解的。


Q  劳动者被封控、隔离、治疗,没有条件居家办公的,公司是否可以不发工资?

答:若因疫情而被封控、隔离、治疗,无法到岗或居家办公,属于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及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人社部发〔2020〕8号文件的相关精神: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应当发放生活费。对于生活费的标准,在重庆地区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本人不遵守防控政策,导致自己被隔离治疗、接受医学观察等,不属前述非因本人原因导致停工停产,公司可以按照事假处理,不发工资。


Q  劳动者被封控,无法上班期间,公司按年假处理,是否合法?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安排员工休年假。人社部发〔2020〕8号等文件,亦明确到,对于因疫情防控无法到岗或无法实施居家办公的,可以优先安排员工享受年休假或者其他福利假期。因此,若劳动者因居住小区封控期间无法返岗上班,亦无法实施居家办公的,公司可以选择安排劳动者休年假或者其他福利性假期也是合法的。


Q  居家办公是否需要按时打卡上下班?

答: 按时打卡上下班,一般属于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劳动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就应该遵守公司合理的规章制度。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或要求,居家办公也需要使用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等方式远程打卡,劳动者就应该遵守,避免出现违纪情况。如果客观情况确实无法实现远程打卡,应当通过合理适当的方式提前告知公司。


Q  违反防疫规定被拘留,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答: 劳动者因违反防疫规定被拘留,一般会涉及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被刑事拘留的,最后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被行政拘留的,就需要结合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内容,看制度或合同中是否将劳动者此类行为界定为严重违纪行为,对于达到严重违纪的行为,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Q  居家办公期间,感染“新冠”,是否为工伤?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认定工伤的条件, 居家办公期间,感染“新冠”并不在其列。目前也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居家办公、上下班途中等情形感染“新冠”应该认定工伤。一般只有医护人员或防疫工作者,在预防和救治工作中感染“新冠”才属于工伤。


Q  因为疫情反复,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无力支付员工工资如何解决?

答:一是降薪尽量不裁员:企业可以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讲清楚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为了企业得以继续生存,从根本上维护职工的利益,求得职工的理解,采取对全部员工适当下调一定的收入,共同渡过难关。二是可以考虑发放部分工资,另一部分采取向员工反借的方式进行,公司向员工出具借据,待企业经营好转时,将借款返还员工。

三是对部分岗位进行合并或者撤销,降低企业成本,对富余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富余人员的安置达到一定数量时,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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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疫情下的企业:经营成本的上升,市场需求的收缩,挣扎、转型、求生,即使身处“每一天都有新困难”的悲观之中,但努力“活下去”“撑下去”的信念始终未曾动摇。一次又一次的咬牙坚持,只为了能用生存的韧性跨越周期的困难。


疫情下的人们:居家办公,出行受限,孩子网课,鸡飞狗跳,口罩成了我们的“第六官”,第一次发现自由的空气是那么的可贵,能够在早高峰拎着早餐挤地铁,能够在公司上班、加班、和同事激烈的讨论、肆意欢笑是多么的幸福。


疫情下的“逆行者”:你出不去的门,是抗疫一线“逆行者们”回不了的家,你不想睡的觉,是抗疫一线勇士们熬不完的夜。战“疫”来临,身挑重担,义无反顾,逆势而行。持续蔓延的疫情让整个城市按下暂停键,而他们却加快脚步,负重前行。


让我们:共同抗疫,人人防控,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上下一心,战胜疫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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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简介: 

   孙远强律师:孙远强是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先后被评选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党员律师标兵、重庆市首届最佳常年顾问律师、九龙坡区人大代表、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仲裁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监事、九龙坡区总商会副会长、重庆市四川商会副会长、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法律专家、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法律专家、重庆市民营企业协会理事等一系列荣誉和职务;被中共九龙坡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才龙卡”。

   孙远强律师致力于公司法律的研究与实践,特别是在股权投融资、并购重组、财税筹划等领域有更深入的研究,是把法财税三者融合一体的实践先行者。孙律师擅长处理公司诉讼与非诉法律事务,率先提出把捷讯所打造成为重庆首家专门为公司提供一揽子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孙远强律师先后为5000多家企业及负责人和政府机关开展了50多场专题公益讲座,帮助企业消除法律隐患,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受到企业的好评。

   孙律师主要业务领域:公司法律顾问、劳动用工、合同争议、章程设计、股权架构、投融资风控、并购重组、投资节税筹划、公司清算注销、房地产建设工程等。 

    

   潘勇律师:潘勇系捷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律功底扎实、思维严谨、工作敬业负责,曾在金融行业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社会经验。能够熟练地将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社会经验结合起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竭诚为当事人提供高质有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当事人委托案件的不同情况,为当事人提供解决纠纷的优质诉讼或和解方案。擅长领域:公司治理法律事务、借贷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家族财富传承等各类诉讼及非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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