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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远强系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孙远强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余年,先后办理了2000多件民商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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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地产
买房前法律知识准备

来源:   网址:http://syqls.com   时间:2020-11-02 05:00:00

了解法律的有关规定,对于保护自己的权利是十分重要的。例如实践中有人不清楚“购房意向书”的效力,在售楼小姐的百般保证下,在签署“购房意向书”时交纳几千元的“保证金”,最后被“套牢”。买房之前,购房者应当知道自己依法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开发商的义务,了解有关房地产的法律规定,做个“明白人”。一旦开发商侵犯了购房者的权益,购房人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开发商讨个说法;即便不会发生纠纷,合同谈判时也可以做到“心明如镜”,让房地产开发商找不到机会。当然,您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全程办理买卖业务,这样,以律师的专业水准来抗衡开发商的专业知识。 
  如果您不打算聘请律师参与购房,那么我们建议您参看如下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在本站都可查看。 
    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购房者在进行房屋消费时,应当享有以下权利: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房和接受相应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作为开发商,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房屋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比如,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定,开发商应当在项目综合验收合格之后才能交付商品房。因此,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行政部门的综合验收合格证明,以保障自己的安全权。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如,购房者购买预售商品房要查看“五证”即指《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开发商有义务把这些情况提供给购房者,并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采用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手段。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品种及服务方式的权利,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或接受其服务。业主可以自由选择物业管理公司。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价格、计量等方面的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业主对于房屋面积有异议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重新测量。 
    5、获得赔偿权: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购房人因开发商欺诈而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双倍赔偿。 
    6、获得有关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比如,消费者在接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使得消费者能够知道商品房各部位质量的保修期限及住宅使用的方法说明。 
    二、其他法律法规。 
    《房地产管理法》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商品房房预售管理办法》 
    《城市新建住宅区交接管理办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城市规划法》 
    《无锡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 
   当然,您如果能找到更多的法律法规并认真读完,说不准您也能成为房地产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