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远强系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孙远强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余年,先后办理了2000多件民商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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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审计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对并购的顺利进行产生负面影响。以下是其中一些主要的风险:
1.**不可控风险**:这些风险主要由外部因素引起,如政府行为或公众行为等不可抗力。例如,政府政策的突然改变或公众抗议活动可能会对并购产生不利影响。
2.**违法风险**:在并购过程中,如果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及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或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等,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和处罚。
3.**财务风险**:并购前未对目标公司进行充分的财务调查,或收购方存在经营困难等问题,可能导致难以履行后续的付款义务或其他财务责任。
了解这些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是至关重要的,以确保企业并购能够顺利进行。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审计和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风险评估和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