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知识产权
律师简介MORE+

孙远强系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孙远强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余年,先后办理了2000多件民商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

联系我们

网 址:www.syqls.com
联系电话:13008337939
办公电话:68447406 QQ:545749130
办公地址:重庆九龙坡区袁家岗中新城上城5栋14楼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来源:   网址:http://syqls.com   时间:2024-08-19 15:56:45

知识产权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处理知识产权的原则如下:

一、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权益的原则;

二、权利人合法利益与公众合法利益协调共进的原则;

三、鼓励优秀知识产权发展传播的原则;

四、与国际知识产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一、著作权海关保护是什么?

1、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当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2、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3、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二、如何避免专利纠纷

在开发新技术之前,应该先对现有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分析和研究,以避免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应该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拥有自己的专利,同时应该尊重他人的专利。具有重大意义的技术开发,应经权利人授权,由权利人授权开发。引进技术的目的,应以技术为基础,进行深挖或形成专利壁垒。委托专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为企业知识产权发展保驾护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一条: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三、离婚时怎么对夫妻间的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夫妻间的财产分割问题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