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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远强系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孙远强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余年,先后办理了2000多件民商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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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动态
新“公司法”下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风险提示与应对

来源:本站   网址:http://syqls.com   时间:2024-05-13 14: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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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下

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风险提示与应对

前言


新修改的《公司法》即将于2024年7月1日施行,新《公司法》的修改力度非常大,新增和修改的条款高达228个,特别是涉及注册资本的缴纳期限和方式的变化以及发起人、董监高对注册资本缴纳的责任承担等新规对投资人和相关人员影响巨大。为了帮助新设立公司的股东与相关人员及时了解掌握这些变化并采取应对措施,从而防范风险,特与企业朋友分享新“公司法”下新设立公司有关注册资本的变化带来的风险进行提示,以期对企业朋友有所帮助。 

----- 编者:孙远强律师





1

非必要,注册资本应趋低认缴。

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所以,尽管法律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在5年内缴纳,但在公司存在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相当于现行公司法而言,股东的认缴期限权就没有了。如果股东将注册资本认缴过高,一旦需要提前缴纳注册资本,很可能就打乱了股东或者投资人的资金安排。
而且,注册资本趋低认缴还有种好处:一是减少资金投入;二是降低投资风险;三是节约税费(20%--40%);四是提前收回投资;五是有利于引进投资人;六是提前多分利润。




2

如何解决注册资本过低影响品牌与招投标的问题

在新公司法下,原则上注册资本应趋低认缴,但注册资本过低又会影响公司的品牌和对外的投标门槛,如何进行解决?
建议采取用法人股东持股主体公司的股份,而不要用自然人去持股主体公司,主体公司可以根据需要适当高认缴注册资本,而主体公司的法人股东可以趋低实缴注册资本,小马拉大车解决招投标门槛问题;也可以采取股权代持的方式解决招投标门槛的问题,但需要在一开始就要进行设计。




3

警惕发起人对注册资本缴纳承担的连带责任

新《公司法》第五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在新设立公司时,不仅要关注自己的出资是否到位,还要关注其他发起人的出资是否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特别是自己是小股东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建议在成立公司时,对注册资本可以采取认缴不实缴,同时尽量不采用非货币资产出资。
4

谨慎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夫妻二人有限公司

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高达95%以上;而只有夫妻二人作为股东的有限公司往往被当作一人有限公司,在司法实践中有大约50%的夫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了连带责任。
建议,原则上一般不要设立一人有限公司、夫妻二人有限公司,如果确实需要设立,那么只作投资公司,不直接从事经营;要么就规范经营,做到严格区别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或者家庭财产,并且每年进行一次审计。


---未完待续---

编者:孙远强律师

---孙律师公司法律风控系列问题解析(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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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远强
全国优秀律师

编者简介: 孙远强系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专注于公司法律服务15年。孙远强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6年,先后办理了两千多件民商事、刑事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孙远强律师先后被评选为: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党员律师标兵、重庆市优秀律师、重庆首届最佳常年顾问律师、九龙坡区人大代表、九龙坡区党代表、中共九龙坡区委法律顾问、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九龙坡区人大法律顾问、南岸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九龙坡区法学会副会长、重庆仲裁员、中共重庆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监事、重庆市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主任、九龙坡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九龙坡区总商会副会长、重庆市四川商会副会长、重庆市民营企业律师专家团成员、重庆市企业家协会优秀企业法律顾问、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法律专家团专家、重庆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法律专家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九龙坡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重庆交通运输协会理事、重庆民营企业协会理事等一系列荣誉和职务。被中共九龙坡区委、区人民政府授予“人才龙卡”。

    孙远强律师致力于公司法律的研究与实践,特别是在企业设立、股权架构、项目投融资、并购重组、财税筹划、公司合规治理、劳动用工风控、合同争议、建设工程等领域有更深入的研究,是把法律、财税、商务三者融合一体的行业先行者。为了帮助企业管控法律风险,创造更大的利益,孙远强律师团队先后为8000多家企业及公司负责人和政府机关开展了劳动用工风控、商务合同、公司章程个性化设计、股权顶层设计、公司并购重组与节税筹划、企业及高管刑事风险防范等80多场专题讲座和培训,帮助企业消除法律隐患,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受到企业的好评。公司法律顾问、劳动用工管理与风控、合同管理与合同争议、公司设立指导、公司章程设计、股权架构顶层设计、股权激励、公司投融资风控、并购重组与尽职调查、公司合规、公司改制与上市辅导、项目投融资和转让节税筹划、公司重整清算、建设工程索赔与工程合同纠纷、公司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案件诉讼与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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