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财税筹划
律师简介MORE+

孙远强系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孙远强律师从事律师工作20余年,先后办理了2000多件民商等各类诉讼与非诉讼..

联系我们

网 址:www.syqls.com
联系电话:13008337939
办公电话:68447406 QQ:545749130
办公地址:重庆九龙坡区袁家岗中新城上城5栋14楼

财税筹划
企业如何对员工调岗调薪

来源:   网址:http://syqls.com   时间:2016-05-05 10:24:12

       企业如何对员工调岗调薪
作者:捷讯律师事务所孙远强

编者按:
员工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重要内容,一旦签订单方不得随便变更,但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因自身的原因或员工原因,经常会涉及员工的工作岗位的调整和薪酬的变化,调岗调薪一直是企业管理过程中最敏感的问题,也是最易产生争议的问题。而由于许多用人单位在对岗位和薪酬进行调整时没有按照法律和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也没有采取一些合理的手段和措施,调岗调薪的随意性大,从而引发大量的劳动争议,并大多以公司败诉和赔偿损失而告终。为了帮助企业规范调岗调薪行为,规避用工中的风险,特推出调岗调薪专题文章,以期对企业有所帮助。

基于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系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变更就视为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现实中变更员工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特别是要下调劳动报酬要与员工达成一致意见又往往十分困难。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单位可以调岗调薪:第一、双方协商一致;第二、非职业病非工伤原因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第三、不能胜任工作;第四、企业转产,重大技术影响以及经营方式调整;第五、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有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的一定时间内;第六、女职工怀孕期内不能胜任原劳动;第七;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以上这些法定的调岗情形中,除了双方协商一致调岗调薪不会引发争议外,其余几种情形均可能引发劳动争议,而一旦引起劳动争议,举证责任就在企业。那么,如何克服企业管理需要与劳动者之间利益冲突这一矛盾,使调岗调薪合法化,避免和减少公司损失。
律师建议:
1、首先,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有调岗调薪的权利,员工有配合支持公司此决定和接受的义务。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特别约定,"公司可以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态、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员工的岗位、升降员工的职务,薪酬随岗位的变化而变化,员工予以充分的理解和愿意服从公司的安排,在调岗调薪时公司无需再与员工签订变更协议,且该条是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的前提。"
3、公司应制定详尽的调岗调薪制度,调薪调岗制度包括:岗位职责说明、岗位考核量化标准、岗位报酬、岗位调整标准和程序,并对调岗调薪制度按程序进行讨论通过并公示。
4、将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模糊化,在岗位上尽量使用大概念。比如:"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这三个岗位,就可以统称为"行政管理"工作岗位,以便于调整。
5在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条款中约定,低底薪高奖金,并可以约定"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的变化,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
6、将工资分项,约定劳动报酬包括底薪(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其中津贴、补贴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或个人业绩不佳时公司有权予以调整和取消。
7、必须要收集和掌握具备调薪调岗的证据,比如: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时的调岗,要求收集这个岗位的职责要求、考核标准、考核程序、损失依据、考核结果、谈话记录、书面通知等。
8、调岗调薪必须通知员工,且要有书面依据。

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孙远强律师
联系电话: 13008337939
附作者简介:孙远强律师系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创办人、执行主任、党支部书记、《公司法律顾问专刊》主编。

孙远强律师先后被评选为:全国党员律师标兵、重庆市优秀律师、重庆市首届年度最佳常年顾问律师、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九龙坡区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师专家服务团成员、重庆市民营企业律师专家团成员、重庆仲裁员、九龙坡区人大代表、党代表、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重庆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九龙坡区工商联(总商会)常委、九龙坡区法学会副会长、重庆市企业家协会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企业法律顾问、重庆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法律专家团专家、重庆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法律专家委员会成员等。
孙远强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8年,先后办理了1600多件各类民商案件、行政案件和非诉讼等案件。为了帮助公司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创办了全国首个公司法律专刊---《公司法律顾问专刊》,受到企业的好评。孙远强现担任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重庆吉力芸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凯川房地产有限公司、重庆商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汽车消声器有限公司、重庆梅香园食品有限公司、重庆耀勇减震器有限公司等三十多家政府机关、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孙远强律师的事迹和办案历程先后经《重庆日报》、《重庆法制报》、《重庆晚报》、《重庆晨报》、《华龙网》、《公民导刊》等市内外多家报刊和杂志以及重庆电视台、中央电视台采访报道。
孙远强律师主要业务领域:公司法律顾问、公司并购重组、公司治理、劳动法律、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建筑工程等公司法律事务业务。